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0509 证券简称:地面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地面通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地面通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地面通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业务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增加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
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
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
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
他期间。
增加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
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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