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8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70510 证券简称:东吾洋 前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申请人姚雄向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福建省霞
浦县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依法指定福建德润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2021)闽 0921 破 8-1 号通知书主要内容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法人林亦森收到(2021)闽 0921
破 8-1 号《通知书》,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2021 年 12 月
9 日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院指定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三、 破产清算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
公告编号:2022-002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
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
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申请停
牌,因公司未能于 2020 年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已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
停转让。
(三) 法院已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
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敬请投资者谨
慎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
《福建省霞浦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闽 0921 破 8-1 号
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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