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7
证券代码:870510 证券简称:东吾洋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林亦森质押 5,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88%。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4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29 年 9 月 12 日
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张陈松质押 5,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88%。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4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29 年 9 月 12 日
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子公司福建福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用于承接公司子公司福建宁德中洋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的贷款,该笔授信由福建福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股东林亦森及配偶方绍英、公司股东张陈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宁德中洋食品有限公司为此次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林亦森质押的 504 万股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良影响。
二、 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林亦森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财务总监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3,835,680、36.51%
股份限售情况:50,876,760、29.10%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760,000、11.30%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号:2017-
049),权益分派方案: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2 股(以
下简称“第一次除权”);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发布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号:2017-044),权益分派方案: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以下简称“第二次除权”);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号:2018-094),权益分派方案: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下简称“第三次除权”),
林亦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质押 300,000 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霞浦支行,用于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申
请授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笔股权质押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第一次除权增加 960,000 股,第二次除权增加 1,260,000 股,第三次除权增加 2,520,000 股;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质押 100,000 股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鼎市支行,
用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鼎市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
笔股权质押已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第一次除权增加 320,000 股,第二次除权增加 420,000 股,该
笔股权质押已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全部解除,具体详见 2018 年 5 月
31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质押 650,000 股,用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霞浦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笔股权质押已于 2017 年
6 月 2 日 在 全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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