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70512 证券简称:索拉特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支配的资源,通过购买、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七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八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时,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 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公司进行与标的相关的对外投资时, 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已经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一条 除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 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处理投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三条 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总经理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经过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
第十七条 投资项目提出: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提出。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总经理收到投资项目意向后,可组织并召集总经理办
否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以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风险等方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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