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3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70516 证券简称:三峰智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市三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与林龙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
林龙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 3,500 万元(叁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一年,合同中约定借款年利率为 0.1%。林龙取得 3,500 万元借款后转账给实际控制人高甩青名下,由高甩青分别再转账给宁波红箭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995 万元、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机电厂 850 万元、宁波三峰进出口有限公司655 万元,上述情况构成了资金占用行为。
截至2021 年1 月8 日,公司已收到林龙归还的借款280 万元,
预计 2021 年 3 月前尽可能收回全部借款。同时,经有关各方协商同意,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本次借款利息 60 万元,并在归还借款时一次结清。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1-007
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本次关联方交易涉及关联董事陈贤青、陈高峰、陈登峰和高甩青,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机电厂
住所: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望江路 10 号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实际控制人:高甩青
注册资本:-元
主营业务:机电配件、机床配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
关联关系: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甩青控制的企业
2. 自然人
姓名:高甩青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望江路 10 号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二、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1-007
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公司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3 月至 6 月之间,公司向林龙提供有偿借款 3,500 万元。
林龙取得 3,500 万元借款后转账给实际控制人高甩青名下。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借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公司所有的土地因镇政府需建设新城被征收所获得的资金。公司新厂房的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尚未到需要大额支付工程设备款的时间,故该对外借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市三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