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870519 证券简称:弘盛特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上海弘盛特种阀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碧水安澜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安
澜”)截止 2026 年 2 月 28 日,碧水安澜未有实际经营业务,实缴出资为 0 元,
资产及净资产均为 0 元。碧水安澜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
0 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70%,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持有的碧水安澜 19%的
股权(认缴出资额 57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钰衡熙科技
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0 元。
本次转让完毕后碧水安澜的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
上海弘盛特种阀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1% 1530 万元
上海帕尔贝斯实业有限公司 30% 900 万元
上海钰衡熙科技有限公司 19% 570 万元
合计 100.00% 30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拟将持有的碧水安澜 19%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57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钰衡熙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0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72,309,322.71 元,期末净资产为 179,936,632.03 元。
截止 2026 年 2 月 28 日,碧水安澜未有实际经营业务,实缴出资为 0 元,
资产及净资产均为 0 元。
按照认缴出资额 570 万元计算,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期末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1.53%、3.17%。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
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碧水安澜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9%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