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0520 证券简称:豪辉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向回购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如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若因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或双方经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
公告编号:2025-033
的,或退休的(未发生侵害公司利益的负面行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公司一名激励对象现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故对其所持股票 1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
授权,办理回购注销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注销对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浩
(二)回购注销数量:100,000 股,占总股本比重为 0.28%
(三)回购注销价格:3.1714 元/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之“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之“五、注销程序”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如果发生回购情形,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详见本激励计划“第九章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五)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2024 年一年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为 1.5%,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缴款截止日为2024年7月15日,至审议本次定向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5 年 12
月 8 日)期间共 511 天,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3.4*1.5%*511/365=0.0714 元/股。因此本
次定向回购价格为 3.4+0.0714-0.3=3.1714 元/股。
(四)回购资金金额及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资金总额为 317,140.00 元。
具体回购对象及注销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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