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08
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870521 证券简称:宝田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024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10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9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蒋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徐琳,时任财务负责人
瞿斌,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关联方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44
宝田科技于 2017 年 2 月 6 日挂牌,在 2013 年至 2014 年期间,公司实际控
制人蒋云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借款合计 1000 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流向公司,而是划至蒋云个人账号。此后,蒋云于 2015 年年初归还借款 100 万元,但截至目前未归还全部借款,构成资金占用。
宝田科技挂牌前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未在挂牌过程中充分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第三条第(三)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及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蒋云、徐琳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瞿斌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宝田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蒋云,徐琳,瞿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19-044
1、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
2、公司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规范公司治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专业水平,同时加强监管规则学习,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024 号)
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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