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1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0523 证券简称:康华药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公告编号:2019-023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 2019 年颁布的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需调整财务报表格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新报表格式要求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19-023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2,051,860.93 -22,051,860.93 - -1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2,051,860.93 22,051,860.93 100%
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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