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70523 证券简称:康华药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由成都市康华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98 号。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1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
董事会秘书(若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平等尊重,诚信务实,开拓创新。公司是以冬
虫夏草等名贵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及研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公司强调对员工的个人价值实现提供平台及机会,强调尊重每位员工人格的平等及独立;公司秉承诚信务实的态度,努力戒除浮夸与躁动,尽力保障产品及服务质量,在客户以及合作伙伴之间,建立可靠的信任关系。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直接服用饮
片);销售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允许经营的中药材;加工、销售木制品、有机玻璃制品;生产、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片剂、茶剂),饮料;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中药材种植,日化用品;中药材种植技术、食品研发、生物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中药材提取物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土特产销售;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置备股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存管。
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为奉友道、李琳、奉疆涛、奉疆旭、奉疆川、奉疆
平、吴浩生、刘纲、程楠、李玉萍。上述股东在成都市康华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其拥有的成都市康华药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 3313 万元,其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发起人名称及其认购数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1 奉友道 1868.56 56.40 净资产折股
2 李琳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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