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870527 证券简称:善孚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9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徐媛媛、王庆宇律师。(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制定了《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简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简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024,134.70元,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拟以总股本282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红利3.5元(含税)。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所需,拟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向供热公司采购蒸汽,以保证生产加热过程中的蒸汽需要,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2)2019年度,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向供热公司出售液碱,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2019年度,公司拟接受关联方(黄山市善孚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春宇置业有限公司、包秀群)借款,预计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4)2019年度,公司拟接受关联方(黄山市善孚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春宇置业有限公司、包秀群、程定霞、包培善、方丽娟、包秀媚、潘成)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反担保等),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安徽
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简称“《公司2018年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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