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0529 证券简称:东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定向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东铭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东铭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的议案,在该说明书中确认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1,987,5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5,900,000.00 元。该议案于 2022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
公告编号:2023-019
(2022)第 260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
该次股票发行对象实际缴纳的股份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5,90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1,987,500.00 元。上述资金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901107210955)。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5,90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有 504.43 元未使用,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挪用或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监督和管理。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1-021)的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具体为: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900,000.00
利息收入 12,215.70
公告编号:2023-019
其他转账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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