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0529 证券简称:东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东铭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东铭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的议案,在该说明书中确认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1,987,5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5,900,000.00 元。该议案于 2022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14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576 号),确认了公司本次的股票发行。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
(2022)第 260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
公告编号:2024-002
该次股票发行对象实际缴纳的股份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5,90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1,987,500.00 元。上述资金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9011072109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具体为: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9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2,216.11
加:其他转账收入 9.79
募集资金净额 15,912,225.90
二、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总额 15,912,225.90
1、补充流动资金 10,258,966.52
其中:1.支付员工薪资 2,231,269.46
2.支付供应商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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