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0529 证券简称:东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12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肖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第三届董事会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原董事曹振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提名肖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肖超,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就职于广州金鹏电子集团任职系统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就职
于广州证券研究所任职分析师;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4 月,就职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总监;2018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部投资总监。
经核查,肖超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
公告编号:2024-005
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的要求。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曹振彪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董事的任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惠州东铭新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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