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0529 证券简称:东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朱利娣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第三届董事会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原董事肖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提名朱利娣为公司董事,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朱利娣,女,198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7 月至 2025
年 3 月,就职于东莞鸿顺电子有限公司任职财务部会计;2025 年 3 月至 2008 年 9 月,
就职于东莞市国信税务师事务所任职业务部税务顾问;2009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
职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中心财务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职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
经核查,朱利娣女士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8
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的要求。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新任董事就任前,肖超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董事的任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惠州东铭新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