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0529 证券简称:东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529 东铭新材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
作情况,董事会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战略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的良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 2025 年的工作规划,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二)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发展趋势良好,公司在规范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监事会在监督董事会、总经理等管理层规范运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监事也能及时审阅相关文件,并提供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及其监事在2024 年度能够履行其职责,在公司规范管理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在财务管理上严格规范,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相关业务规则,《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予以认可。
(四)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发展趋势良好,2025 年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公司现状、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及市场变化趋势,公司制定了《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有事实依据,有资金渠道,有项目投向计划,有管理措施,可以作为 2025年经营工作的指导和约束。
(五)审议《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8,269,297.5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2,809,421.21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6,115,500.00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六)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惠州东铭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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