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公告编号:2023-126
证券代码:870536 证券简称:快达农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
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公告编号:2023-126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补选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它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事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包括不限于: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范围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
公告编号:2023-126
第十二条 主任委员或 1/2 以上委员可以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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