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0536 证券简称:快达农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收到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我
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公告编号:2025-010
易以内,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交易事项,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我们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学锋、刘林、洪伟荣、吴林海
202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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