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870536 证券简称:快达农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 第七条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人、安全总监、环保总监。 负责人。
第四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四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交易的事 (十)审议批准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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