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37
证券代码:870536 证券简称:快达农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04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总经理及经营班子之间的职责分工,使董事长更好的履行公司中长期战略管理、对外投资并购、风险管控、重大决策、新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工作。现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通过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理论知识以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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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与股东、董事与经理层之间的关系。
(三)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四)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够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证券交易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所列情形的,应由董事会重新选举。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在董事会休会期间,主持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并代表董事会负责下列事项:
1、组织制定公司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发展战略规划,督导公司管理层进行分解、执行,并监督实施以及动态修正。
2、根据经营需要,参与公司重大商务活动及拜访重要客户,决定战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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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策略,决定市场开发与产品登记战略。
3、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工作,推动被投资或并购企业的整合管理。
4、定期与公司经营班子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经营状况报告,找出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讨论改进措施,监督经营班子持续改进。
5、定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隐患及潜在风险。
(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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