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0539 证券简称:天利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 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部门规章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规、部门规章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相 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 第二条 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常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记。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400713258300F。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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