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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8 00:18:00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七期)

公告日期:2022-01-18

关于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宏新材”、“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在本期辅导中,长江保荐派遣正式员工周勇、孔令瑞、陈国潮、刘林岭、张铖、张文海、宋林峰、李凯栋、魏慧楠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佳宏新材本期辅导的各项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人员变动如下:丁小杰因工作调整加入辅导小组,其他辅导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动。新增辅导小组成员丁小杰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长江保荐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安徽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文件,并经确认于 2020 年 5 月22 日正式进入辅导期。佳宏新材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佳宏新材第二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佳宏新材第

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

佳宏新材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佳宏新材第五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佳宏新材第六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佳宏新材第七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6 日至本辅导报告出具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专业咨询与答疑、专题讨论会、案例分析等。具体如下:

(1)组织自学

为了使辅导工作能贯彻到公司接受辅导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同时又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安排,长江保荐汇编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法律法规,发放给佳宏新材接受辅导人员,以便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

(2)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机构和中介机构与公司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公司出现的具体问题,辅导机构采取了个别答疑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3)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中介机构、公司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辅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辅导机构及中介机构随时与公司保持沟通并讨论解决。

(4)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长江保荐与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过程中,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发现公司存在的不规范事项和提出专业的意见,并会同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研究,最终确定整改方案。

(5)督促整改

在确定整改方案后,长江保荐提出整改目标,要求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指导等方式,结合辅导工作,督促公司完成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信其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具备核心竞争力。

5、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理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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