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870543 证券简称:红岭云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
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公司参考地区水平、相关行业挂牌公司薪酬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确定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
公告编号:2026-032
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独立董事经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予以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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