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0 15:33:09 股吧网页版
红岭云: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870543 证券简称:红岭云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2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了《民事调解书》(2024)云民终 53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丽江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宏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订《丽江市“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项目
合同书》、于 2020 年 8 月 6 日签订《“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平台二期建设” 项
目合同书》、 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签订《楚雄市“威楚智慧党建”项目合同书》、
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签订《华坪县“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平台项目合同书》、
并签订《永胜县“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项目合同书》( 以下统称《项目合同书》)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完成丽江市“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一期、二期项目、楚雄市“威楚智慧党建”项目、华坪县“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平台项目、永胜县“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项目共五个项目的软件平台开发、技术服务及运维。

《项目合同书》对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均已进行明确约定。《项目合同书》签订后,原告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涉案项目均已经被告整体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项目建设及运维费用,经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未支付全部款项,已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项目建设及运维费用合计 24,203,953.21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9,712,176.62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四倍暂计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主张至款项付
清之日);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82,625.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以上款项暂计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为 34,098,754.83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24)云民终 537 号,调解
书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费及运维费

项目建设费及运维费共计 24,203,953.21 元,由丽江数投公司按下列期限向
红岭云公司支付: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781,841.51 元;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0,211,056.35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0,211,055.35 元。

二、逾期付款利息

逾期付款利息共计 2,884,668.99 元,由丽江数投公司按下列期限向红岭云公
司支付: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442,334.49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442,334.50 元。

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一审案件受理费 212,294.00 元(红岭云公司已预交至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由红岭云公司负担 3,952.00 元,由丽江数投公司负担 208,342.00 元;一审保全费 5,000.00 元由丽江数投公司自行负担。

四、解封被冻结账户【保全案号:(2024)云 07 执保 2 号】

1.出具《民事调解书》后 3 个工作日内,红岭云公司向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封以下被冻结账户:账户 1:户名:丽江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8719076632101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丽江分行账户 2:户名:丽江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300024639681012 开户行:丽江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束河支行;

2.上述 2 个账户解封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丽江数投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