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870543 证券简称:红岭云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28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29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40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4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5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3
第十三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由云南红岭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2592045834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云湾路
信息产业基地 2 栋果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2 楼两新组织孵化区,邮政编码 6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4 月 12 日至 2032 年 4 月 11 日。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
德和商业道德,自主经营,诚实守信,全面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
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销售、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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