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5
公告编号:2020-064
证券代码:870545 证券简称:民建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7823138288
承诺主体名称 边建峰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承诺有效期
(申请回购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承诺履行期限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0-064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针对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签署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及申报方式
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含当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dymjthm@163.com。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须载明异议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量、证券帐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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