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1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70545 证券简称:民建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2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对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当事人:“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39号。
经查明,“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8年2月9日,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减持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民建股份)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60.12%变动为48.84%,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0.53%变动为49.25%,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0%、55%、5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公告编号:2018-010
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体高度重视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今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进一步加强对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学习,避免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该事项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对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352号)
特此公告。
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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