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0551 证券简称:浪潮消防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所发布的相关规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
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构成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
(十八)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六条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2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条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挂牌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挂牌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八条因与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为公司潜在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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