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870552 证券简称:弘基时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弘基时尚生态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为了配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用以下方案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但并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或购买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相对人:在符合回购条件的前提下,截至本承诺出具日的以下异议股东:(1)公司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顾国英、明红霞;(2)公司已取得联系,但尚未确定意向的异议股东:王淑琴。
(四) 回购数量
回购对象所持股票数量以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0 日股东名册上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0.76 元二者孰高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需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将书面
回购申请材料通过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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