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
12/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t e l ): 0 1 0 - 6 3 3 5 7 6 5 8 传 真(f a x ): 0 1 0 - 6 3 3 5 7 6 5 8
关于福建富润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澄宇报字(2025)第 001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福建富润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建
材”)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澄宇审字(2025)
第 0127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函证审计程序受限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185.86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
额 898.99 万元,我们实施了函证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未能收到回函,我们无法
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存
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所述,富润科技已停工停产,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40.12 万元、-3,042.86 万元、-1,855.76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富润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重要性
我们在对富润建材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选用近三年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绝对值之和/3 =3,155.11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10%并取整后得到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315.51 万元。
(2)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对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富润建材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富润建材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原因如下: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仅与应收款项和信用减值损失相关,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会改变贵公司 2024 年度的盈亏性质。因此,我们认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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