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70559 证券简称:天鉴检测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广东天鉴检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本章程”)。 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 第二条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 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深圳市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深圳市天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天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天鉴检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天鉴检测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 67 区留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 67 区留
仙一路甲岸科技园 1 栋 7 楼。 仙一路甲岸科技园 1 栋 7 楼。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51.7928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 1051.7928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 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 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 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 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记手续。 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承担责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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