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8
关于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小组成员为方东风、程俊俊、皋红玲、陈沐之、王梓、黄璜、魏健、俞皓曦,其中保荐代表人方东风为项目负责人,并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次辅导期间,皋红玲因工作内容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根据辅导工作的需要,辅导机构新增委派李光耀、孙晓玮加入辅导小组。上述新增成员均为财通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本次新增的辅导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其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辅导角色 联系方式
1 李光耀 辅导组成员 18917212508
2 孙晓玮 辅导组成员 13636348376
1、李光耀
李光耀先生,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上海上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并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李光耀自从业以来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监管处罚。
现阶段,李光耀同期未担任其他公司的辅导工作。
2、孙晓玮
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部高级经理。华东师范大学翻译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卓郎智能借壳新疆城建(600545)上市、蒂森克虏伯电梯年报等项目的审计工作。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铁狮门房地产基金、博裕基金等项目的年度审计工作。
孙晓玮自从业以来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监管处罚。
现阶段,孙晓玮同期还担任浙江南方文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
上述辅导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参见附件 1。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
辅导方式包括: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主要以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实务操作指导等各种方式,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会议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组织辅导对象持续进行自学
辅导机构组织辅导对象重点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安排辅导人员就资本市场与发行上市相关规则、公司法和证券法基础知识、IPO 财务规范要求、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主题进行自学,使公司逐步掌握上市的法定条件、审核理念、审核流程等相关知识,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行的意识。
辅导机构组织新增接受辅导的人员参加了 2021 年 10 月举
办的辅导验收考试,全部参考人员均顺利通过了考试。
2、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持续推进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
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公司设立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目标、募投项目、资金流水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对公司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费用管控、资金管理、组织架构与规范运作、行业发展情况、技术先进性、募投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尽职调查,按计划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实施了走访及函证等核查工作。同时,辅导机构及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阶段辅导期内,财通证券、大信会所、锦天城律所作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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