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5
证券代码:870574 证券简称:ST 艺根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福建艺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9 月 25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9 月 23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苏军良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何妍君、陈海阳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建艺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家莲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自行辩护
姓名或名称:福州艺佳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家莲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自行辩护
姓名或名称:李美耕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自行辩护
姓名或名称:李锋钦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自行辩护
姓名或名称:李美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自行辩护
姓名或名称:张秀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自行辩护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6 月 8 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编号为授 CB2018119 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约定: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向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基本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度21500000 元。
同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授 CB2018119-DB1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B 地块)4#厂房整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为编号为授 CB2018119 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在最高债权额 28350000 元限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同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分别与李美耕、李锋钦、李美暖、张秀凤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授 CB2018119-DB2、授 CB2018119-DB3、授CB2018119-DB4、授 CB2018119-DB5),约定:李美耕、李锋钦、李美暖分别为
编号为授 CB2018119 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对最高本金限额 21500000 元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承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同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与李美耕签订编号为授 CB2018119-DB6 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李美耕以本身拥有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 万股股权为编号为授 CB2018119 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对最高本金限额 21500000 元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承担提供质押担保。
2018 年 6 月 21 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编号分别为流 CB2018120、流 CB2018123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向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供 719万元、728 万元的借款,用于支付货款。同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依约发放借款719 万元、728 万元。
2018 年 6 月 26 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编号为流 CB2018122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向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703 万元。同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依约发放借款 703 万元。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与艺佳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签订编号为授CB
2018119-DB7《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艺佳源公司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B地块)4#厂房整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为编号为授CB2018119 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在最高债权额 28350000元限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2018 年 11 月 30 日,福建省艺根新型装饰材料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