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耀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挂牌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3 月 2 日,德耀科技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98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 司股票挂牌。
1、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2、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 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 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 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
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德耀”。
3、终止挂牌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 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 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 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
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
会申请核准。公司应当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 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4、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人:唐德顺
联系电话:18003731121
电子邮箱:deyaochina@126.com
券商联系人:史女士
电子邮箱:shitingting@swhysc.com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德耀科技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德耀科技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如德耀科技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德耀科技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起复
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德耀
科技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德耀”。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耀科技应当在收到终止 挂牌决定的此一交易日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 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德耀科技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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