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0579 证券简称:骏恺环境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骏恺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赵远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
自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收到董事刘颖佳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股东会
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任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赵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收到董事刘颖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会
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前,赵远先
公告编号:2026-001
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前,刘颖佳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赵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赵远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公司董事会对赵远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颖佳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刘颖佳女士在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公司董事会对刘颖佳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刘颖佳女士的辞职报告。
赵远先生的辞职报告
上海骏恺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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