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0583 证券简称:一天电气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安徽一天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
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一天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一天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分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等。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在一年内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一般包括:(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4)其他长期投资。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短期投资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标准。长期投资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母公司(公司总部)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母公司(公司总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会。依照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和股东会依据各自审批权限批准投资计划。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 在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会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研究并提出建议,再根据项目情况逐级向董事长、董事会直至股东会提供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七条 短期投资程序
(1)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2)由公司投资分析研究人员,结合专业金融机构的推荐意见, 筛选出相关投资产品,进行详尽的研究,分析其投资收益及风险情况, 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3)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依据各自审批权限批准投资计划;
(4)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八条 长期投资程序
(1)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单笔投资总额或同一项目累计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应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依照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和股东会依据各自审批权限批准投资项目,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3)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办理立项审批和可行性报告批准手续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4)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加投资的,要重新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九条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法务人员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十条 由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负责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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