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5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70585 证券简称:君辉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 092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7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22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辉环保,住所地:天津东丽区津塘公路八号桥南(东铁储运公司院内)。
陈君,男,1970 年 6 月出生,君辉环保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信息披
露义务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经查明,君辉环保有以下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31
2018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君分别与 5 名投资者签署《股权代持协
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陈君将其持有的部分君辉环保股权转让给投资者,所受让股份由陈君代为持股,但投资者享有股东相关权利。同时,协议中约定了股份回购条件,若因回购条件出发形成陈君的债务,由君辉环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君累计代持股份 190,000 股,涉及金额 2,850,000.00 元。上述股权代持及对外担保事项发生时,君辉环保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君辉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公司违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君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君辉环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陈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公司法》、《非公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之日起 2 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19-031
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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