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3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70589 证券简称:创鑫咨询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决定和监管工作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关于对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
收到日期:2020 年 3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3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其他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鑫咨询”),住所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 2 号。
2、余林涛,男,1967 年 10 月出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公
司董事长。
3、高耀军,男,1976 年 1 月出生,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0-00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2018 年 5 月 28 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了余林涛所持有的
公司股权 1258 万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 62.9%,属于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动的股份冻结,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后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补充披露相关公告。
2、公司在 2017 年发生两笔未履行审议程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交易,具体情况为: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2017 年 5 月 19 日利用部分
闲置资金向中信银行西宁西大街支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
产品(理财编码 B160C0242),购买金额均为 1,000 万元,后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创鑫咨询的上述(一)、1 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余林涛,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高耀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的情节,对公司及余林涛、高耀军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口头警示如下:
作为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创鑫咨询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信息披露细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2、创鑫咨询的上述(一)、2 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十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余林涛、董事会秘书高耀军对上述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余林涛、董事会秘书高耀军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按照《业务规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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