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6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70589 证券简称:创鑫咨询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批核心员工认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第一批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定张怀智、杨振雄、白新兰、李青旭、严得梅、吴磊、池秀梅、钱青楠、罗晓岚、王建庆、谢琼、张淑明、李玲慧、陈芬莉、杨双影、王暾、袁有志、宋春德、白更花19名员工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及认定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张怀智、杨振雄、白新兰、李青旭、严得梅、吴磊、池秀梅、钱青楠、罗晓岚、王建庆、谢琼、张淑明、李玲慧、陈芬莉、杨双影、王暾、袁有志、宋春德、白更花19名员工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详见2019年5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19-020
(www.neeq.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二)2019年5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对拟认定第一批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并于2019年5月22日至6月1日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第一批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三)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及认定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详见2019年6月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四)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及认定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的议案,与会职工代表同意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详见2019年6月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五)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批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公告编号:2019-020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四)《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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