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70596 证券简称:华海生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芜湖华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芜湖华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 月4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截至2020年1月23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股份回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的目标。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9.34 元(含 9.34 元),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76,500 股,不超过153,00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2%,不高于 2.04%。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资金总额: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429,020.00 元。
6、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1 月 4 日至 2020 年 7 月 4 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公告编号:2020-010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4 日开始,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100%;本次回购成交价格为9.3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29,02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100%。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转让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年3月27日披露《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注:本次回购受疫情影响,信息披露工作存在延后。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实施预告披露及执行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五、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减持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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