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3
证券代码:870600 证券简称:振强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振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待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振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振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振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通
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办法》、《业务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审慎选择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九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使用募
集资金。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1、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2、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3、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明确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
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相关财务
审批流程和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在支付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款项时应做到付款金额、付款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