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8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70602 证券简称:庄正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庄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银行对贷款审批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少青及其配偶柳瑞珠以及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所持有公司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达5%以上的两名自然人股东傅仰前及其配偶黄娟梅、官雄军及其配偶黄晶晶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保证额为5,000,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上述股东及关联方同意无偿为公司申请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因董事黄少青、柳瑞珠、官雄军作为该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致使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半数。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告编号:2018-025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黄少青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街39号中旅广场齐云阁11H
2.自然人
姓名:柳瑞珠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街39号中旅广场齐云阁11H
3.自然人
姓名:傅仰前
住所: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玉田村下埕150号
4.自然人
姓名:黄娟梅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湖景路28号御湖半山华府8栋1503号
5.自然人
姓名:官雄军
住所:湖南省临湘市河东南路8号
6.自然人
姓名:黄晶晶
住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方台村五组576号
(二)关联关系
1、黄少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直接持有公司45.26%的股份;
2、柳瑞珠:公司董事,系黄少青的配偶;
3、傅仰前: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直接持有公司9.18%的股份;
4、黄娟梅:系傅仰前的配偶;
5、官雄军:公司股东、董事,直接持有公司7.40%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自愿且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关联方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自愿行为,公司无需向参与此次担保的关联方以任何方式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故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定价、也不存在任何侵害公司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银行对贷款审批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少青及其配偶柳瑞珠以及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所持有公司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达5%以上的两名自然人股东傅仰前及其配偶黄娟梅、官雄军及其配偶黄晶晶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保证额为5,000,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上述股东及关联方同意无偿为公司申请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确保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满足银行贷款审批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自愿且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无需参与此次担保的关联方以任何方式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有利于使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状况更加良好,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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