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7
安信证券
关于广州竞标新能源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为广州竞标新能源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标股份”或“公司”)的前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竞标股份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6 月 10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安信证券在竞标股份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期间继续协助竞标股份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安信证券通过日常业务办理,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韩金红被给予 否
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对竞标股份下发了《关于给予广州竞标新能源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24 号), 主要内容如下:
竞标股份被全国股转公司驳回终止挂牌申请后,未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
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
月),仍未补充披露。此外,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竞标股份也未规范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竞标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 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竞标股份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韩金红未能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广州竞标新能源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韩金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竞标股份应当自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安信证券在 2022 年 1 月 28 日获取《关于给予广州竞标新能源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24 号) 后已告知竞标股份,并提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竞标股 份尚未完成相关信息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修订稿)第十七条: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情 形,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 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安信证券提示
竞标股份存在股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安信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
安信证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广州竞标新能源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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