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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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ession Dahongpao Co., Ltd.
印 象 大 红 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95)
须 予 披 露 交 易
过 往 收 购 固 定 资 产
过往收购固定资产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2月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潜在收购若干固定资产。 董事会已於2026年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於收购方拟回购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谨此宣布,为尽快推进项目落地,收购方与出售方已於2026年2月9日订 立资产回购协议,据此,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收购方同意收购及出售方同 意出售若干固定资产。过往收购事项之代价为人民币13,125,856元,乃由收购方 与出售方经参考估值後公平磋商厘定。
上市规则项下之影响
由於过往收购事项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订立资产回购协议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过往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 易,且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
本公司於2026年2月6日就收购方拟收购若干固定资产事宜刊发公告。由於资产 回购协议(於2026年2月9日订立)所涉交易安排与此前公告事项在商业上密切相 关,本公司当时认为,资产回购协议项下之过往收购事项已於2026年2月6日本 公司公告中充分反映,并相信上市规则项下的相关合规责任已获履行。基於上述 理解,本公司未能及时识别资产回购协议须作为单独披露事项按上市规则要求作 出披露。因此,本公司未有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及时披露资产回购协议。详情请参 阅本公告「延迟刊发公告之原因」一节。
补救措施
本公司就过往收购事项未有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相关规定深表遗憾,并强调此次 延迟刊发公告属无意疏忽。为确保日後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 生,本集团正积极实施补救措施。详情请参阅本公告「补救措施」一节。
过往收购固定资产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2月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收购 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向出售方潜在收购若干固定资产。董事会已於2026年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於收购方拟回购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谨此宣布,为尽快推进项目落地,收购方与出售方已於2026年2月9日订立资产回购协议。据此,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收购方同意收购及出售方同意出售若干固定资产。过往收购事项之代价为人民币13,125,856元,乃由收购方与出售方经参考估值後公平磋商厘定。
资产回购协议
日期
2026年2月9日
订约方
(1) 出售方,福建春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名独立第三方;
(2) 收购方,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
将予收购的资产
收购方将向出售方收购之资产,包括印象天街(印象建州)之建筑及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以及附属及配套设施,该资产位於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山度假区大王峰南路96号茶博园大红袍体验中心。
代价
代价总额为人民币13,125,856元,由订约双方在自愿、公平及合理之基础上,充分考虑标的资产状况,并根据估值师进行之估值厘定。根据估值师采用成本法编制之估值报告,标的资产的估值为人民币13,125,856元。
代价将分四期支付:
(1) 第一期款项人民币4,970,000元,由收购方於资产回购协议签署後向出售方支
付;
(2) 第二期款项人民币5,343,000元,以出售方应付收购方之款项抵偿的方式支付;(3) 第三期款项人民币1,000,000元,由收购方於资产回购协议生效日期起七个营业
日内向出售方支付;及
(4) 第四期款项人民币1,812,856元,於出售方向收购方交付标的资产後,由收购方
向出售方支付。
出售方之声明、保证及承诺
出售方向收购方作出声明及保证:(1)出售方拥有标的资产完整之法定及实益拥有 权;(2)标的资产并无设定任何质押、押记、产权负担及任何第三方权利;(3)除出 售方已披露者外,并无任何人士就标的资产提起任何实质、潜在或或然之索偿或诉 讼程序;(4)除出售方已披露或明显可见之瑕疵外,标的资产并无任何其他影响价值 之瑕疵或质量问题;及(5)出售方已向收购方完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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