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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6 16:50:40 股吧网页版
精通电力: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870614 证券简称:精通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安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贝信”或“子公司”)发展需要,以 200 元对价向沈阳金佳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德”)股东武艳收购其持有的金佳德 34%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公司收购金佳德成交金额为 200 元,交易完成后金佳德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子公司将取得金佳德的控制权。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73,900,751.86 元;截止到 2024
年 11 月 30 日,金佳德未经审计后的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0,345.48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970.26 元,认缴出资 1,000,000 元,收购 34%股权为 340,000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1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200 元,连续 12 个月内相关收购股权资产总额为 60,44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2.07%,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由总经理决策。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武艳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 48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沈阳金佳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 80-36 号(2-3-1)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供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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