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0614 证券简称:精通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的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核销,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8,041,945.00 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核销部分应收账款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单位:元) 账龄
1 鞍山泓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50,000.00 5 年以上
2 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 2,954,000.00 5 年以上
3 辽宁彤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87,945.00 5 年以上
4 沈阳富宁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5 年以上
5 营口筑邦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50,000.00 5 年以上
6 合计 8,041,945.00 -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公告编号:2025-020
账款的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
款的的议案》,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8,041,945.00 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和净资产产生影响。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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