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870614 证券简称:精通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橙创能源研发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现与纽扣链接(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拟设立电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用于投资开展电力资产数字化业务,注册资金为 55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新设参股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6,000,000.00 元,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25,320,073.7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4.92%。连续 12 个月内相关收购股权资产总额为16,54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5.0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的情况,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纽扣链接(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3 号二层 299-95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3 号二层 299-95 室
注册资本:3,9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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