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0615 证券简称:龙港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烟台龙港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烟台龙港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239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2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2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烟台龙港泵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陈培伦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孙华林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张现金 其他(代财务负责人) 代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关联交易违规。
公告编号:2025-039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5年5月至6月,龙港股份的子公司山东道恩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先后三次向龙港股份第二大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合计拆出金额12,68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02.74%。公司未及时审议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后于8月18日、9月2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于8月18日补充披露。
龙港股份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年4月25日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5年4月25日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培伦、董事会秘书孙华林知悉关联交易事项,未督促公司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张现金在上述事项发生时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的职责,知悉关联交易事项,未关注资金往来的规范性,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龙港股份、陈培伦、孙华林、张现金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公告编号:2025-039
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对于公司财务方面没有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已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关联方已归还完毕拆出金额。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烟台龙港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239 号。
烟台龙港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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