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0619 证券简称:水利咨询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原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鼓楼区上海路 5 号水利大厦 15 楼”为
“公司住所:南京鼓楼区上海路 9 号水利培训中心”(2019-02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取消公司住址变更及对应章程变更,其他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 不变
节 第四十条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产、投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等)金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产、投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等)金 十的事项;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十的事项; 保事项;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五)审议批准本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十七)审议批准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
(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
(十八)审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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