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870621 证券简称:铭凯益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铭凯益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铭凯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按原账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苏州市市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有限公司。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5836913232975。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特定自然人或法人定向增
(四)向特定自然人或法人定向增 发股份;
发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有关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增加注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 册资本的,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本的,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 不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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